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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考核实地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20     阅读:2,691次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南宁市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司通〔2017〕20号),南宁市司法局、各县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考核工作组,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检查考核时间

实地检查时间:2017年4月21日-30日,其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由联络员通知相关律师事务所。

二、实地考核工作组成员

 :韦玉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张加兵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琦汕  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

黄家荣  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潘福忠  武鸣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黄昌锐  横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廖靖群  宾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俊猛  上林县司法局副局长

蒙星高  马山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李丽红  隆安县司法局副局长

 员:宾烽兆、彭祯、石登崇、李桂玲、陆庆标、陆仲坤、林林、李春晖、杨家聪、潘雄、叶大禧、梁伟龙、陆珊珊、陆光雷、梁兰莹、潘淑琼、赖秋荣

联络员:陆珊珊、陆光雷、梁兰莹、潘淑琼、赖秋荣

三、实地检查方式及内容

考核工作组在各律师事务所听取汇报,调阅案卷,查看档案资料、学习记录等,对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队伍建设情况、学习贯彻《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及执行情况;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含收案登记、收费凭据、纳税情况、卷宗归档等情况)和投诉查处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律师事务所现场抽查不少于6个案件的统一收结案、统一收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考核实地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实地检查考核,并将实地检查考核时间安排报市局律师管理科,由考核工作组安排人员参与实地考核工作。

2.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南司通〔2017〕20号通知的要求做好自查,由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考核工作组汇报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

3.对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后依然存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四条情形的律师事务所,评定为“不合格”并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附件:1. 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实地检查考核名单

      2. 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实地检查考核表

 

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386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