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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10     阅读:2,536次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通知内容告知相关人员,并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按时做好预报名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赖秋荣、王晟       联系电话:2410910)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律协〔2018〕1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经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第五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广西律师协会计划本年度在南宁举办两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为做好集中培训班筹备工作,现开始预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已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资格证书》拟申请公职、公司及法律援助律师的人员,以及中止执业后现拟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班将继续采取现场集中培训和网络在线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现场集中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和规模 

第一期计划于3—4月期间举办,第二期计划于7—8月期间举办,每期培训时长为15天。 

每期培训班的预报名人数达到200人及以上方可开班。如预报名第一期培训班的人数少于200人,则统一安排在7—8月期间举办现场集中培训。 

(二)培训地点 

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科技楼报告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四、报名方式 

(一)关于现场集中培训 

1月10—30日将于本通知下方开通现场集中培训的预报名通道(即“2018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通道”),拟参训人员可通过预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预报名人员须按照“填报须知”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将影响参训资格。 

(二)关于网络培训 

参加了现场集中培训的人员方可参加网络培训,无需另行报名。参训的时间及方式将于现场集中培训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预报名工作。 

(二)现场集中培训可参训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将于2月10日前另行通知。 

(三)现场集中培训为全脱产培训,有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则直接评定为现场集中培训不合格。因此,拟参训人员请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期次,确保全程参加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静,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