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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1-07     阅读:1,055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所按照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审批表》,请申报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8:00之前将《审批表》电子版和扫描件(PDF版)发送到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律师事务所+“万所联万会”典型事例推荐审批表,并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将盖好律所及商会公章的《审批表》纸质版提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9楼913-919。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张蕊含,联系电话:0771-2410557。

附件:1.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活动的通知

          2.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审批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

机制典型事例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各有关商会、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全区“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汇聚合力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全区清廉民企和法治民企、诚信民企一体化建设,积极助推全区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律师协会拟11月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活动,并拟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典型事例予以通报表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全区律师事务所与全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县(市、区)级工商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深化全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名额及分配

拟表扬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50对(即结对共建商会和律所各50家,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推荐标准

2023年以来结对共建工作开展好且成效明显的商会和律师事务所,具体为:

(一)所结对共建的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或商会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积极参与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立法协商、决策论证等活动,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所结对共建的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提高企业诚信廉洁守法合规经营能力。

(三)工商联、商会根据需要聘请所结对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基层工商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协助各级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工作,提高依法依章办会水平。

(四)律师事务所在所结对的工商联或商会设立律师值班服务岗或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调解工作室等,派员协助工商联、商会做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

(五)与所结对共建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工商联或商会及会员企业党组织深化党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党建工作经验,共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引领促进事业发展。

(六)因地制宜采取其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统筹发挥结对共建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商会的联络协调优势,形成法律服务整体合力且成效明显。

四、程序及要求

(一)所推荐的每对商会和律所须为结对共建单位,各有关商会和律所联合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2)。各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联合对本市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按分配名额选出本市推荐上报名单,由各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于11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统一盖章后汇总分别报送各自上级部门,相关邮箱如下:自治区司法厅(邮箱:sftlsc@sft.gxzf.gov.cn)、自治区工商联(邮箱:gx4989120@163.com)、广西律师协会(邮箱:gxlxywb@126.com)。申报单位为结对共建的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区直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广西律师协会。(注:各市将有关材料盖章后发扫描件至上述相关邮箱,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广西律师协会于11中下旬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际联合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并按有关程序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自治区层面相关组织推荐及审核工作具体由自治区工商联法律部牵头商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共同组织开展。各市推荐及初审工作具体由市工商联负责牵头组织。

)请各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加强联系协作,所分别报送相关上级部门的推荐材料须一致,要以严谨客观的工作态度按要求完成相关推荐工作,积极推进全区“万所联万会”机制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罗刚,0771-5827557

自治区工商联法律部:凌金宏0771-2611531

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何洋,0771-5865329

附件: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推荐名额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113

附件

2023年全区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

典型事例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推荐名额分配(对)

备注

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

3

南宁市

6

柳州市

5

桂林市

5

梧州市

3

北海市

2

防城港市

2

钦州市

2

贵港市

3

玉林市

3

百色市

4

贺州市

3

河池市

4

来宾市

2

崇左市

3

合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