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律师办案质量和业务能力及律师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25日;9:00-12:00;14:00-17:00。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人民大会堂(南宁市凤翔路1号)。
三、培训内容
(一)2018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
课程主题:建设工程价款及优先权纠纷法律实务
授课师资:陈 旻 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2018年11月25日下午14:00—17:00
课程主题:施工合同效力、工期和质量纠纷处理法律实务
授课师资:曹文衔 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培训人员
南宁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五、培训课时
半天核计4个课时,全天共计8个课时。
六、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培训上下午分别可接受1000个名额的报名,培训报名入口于11月16日下午16: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上下午两场培训的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七、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培训,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始前72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八、注意事项
由于举行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916.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