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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06-19     阅读:5,263次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桂律协〔2020〕43号)转发给你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学习的律师,可将相关网络课时折抵成其2020年律师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的12课时。未完成全部课时学习的,仅记录其完成的网络课时数,不得折抵成现场课时。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课程听课工作。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2.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专题课程培训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

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桂律协〔2020〕4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律发通〔2017〕33号)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继续依托点睛网开通《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专题培训课程,按计划做好2020年我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对象

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培训对象:全区执业律师(含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二、参训办法

参训办法详见附件《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专题课程培训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是加强律师队建设的举措之一,是每一名律师完成年度教育教育培训任务的规定动作。全区广大律师应当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完成《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专题培训全部课程学习。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学习的律师,可将相关网络课时折抵成其2020年律师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的12课时。未完成全部课时学习的,仅记录其完成的网络课时数,不得折抵成现场课时。

(三)参训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律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专题课程培训流程》,以免出现无法计算听课进度的情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工作人员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