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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填报我市涉外律师工作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0-03-09     阅读:2,132次

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通知,为进一步摸清我市涉外律师队伍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下情况和数据:

一、涉外律师队伍情况

请按要求截至2020年3月1日市涉外律师队伍数量进行统计,认真如实填写附表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律师,均可计入涉外律师总数:(一)曾经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二)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三)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情况

请对截至2020年3月1日我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如实填写附表2。

上述附表1、2请于3月12日下班前报送市律协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情况统计

联系人:张蕊含  18077126648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39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