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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暨全区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南宁分会场视频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8-04-13     阅读:2,907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召开的律师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律党通〔2018〕4号)要求,为更好推动全区律师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到全区广大律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上来,着力推进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召开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暨全区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会议在南宁市司法局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下午15:30-17:30。

二、会议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明秀西路108号)。

三、会议内容

(一)宣读成立广西律师行业党委的有关文件;

(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律师宣讲全国“两会”精神;

(三)自治区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杜恒年就广西律师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动员讲话。

四、参加人员

1.市司法局领导;

2.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3.工作关系在南宁市的广西律师协会理事;

4.南宁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

5.各党支部书记;

6.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本次会议是广西律师行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习近平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请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落实参会人员名单,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参会。参会人员名单,请于4月15日10:30前将参会回执表发到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在回执中注明并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2.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及时进场;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不要随意走动和喧哗。

3.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18078110665。

附件:参会回执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