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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11     阅读:157次

南律协〔202655

 

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执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参加补训,并于6月25日前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2410191。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

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对未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对象

 未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执业律师(含公职、公司、专职和兼职律师)。

二、补训方式和时间

请需补训的律师进入点睛网以下报名网址:https://www.zfwx.com/wxqt/enrollPc/baoming.html?id=232,准确无误填写信息付费报名,并扫码进入补训教务群,班主任在群中发放点睛网补训账号。请用补训号登录点睛网“广西律师协会2025年度律师补训平台”网址:www.zfwx.com学习,并于6月25日前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请扫码进入补训教务群

三、补训合格标准

进入补训平台后,完成40课时网络课程,并取得“广西律师协会2025年度律师补训平台培训证书”。

四、补训费用

补训人员参训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为100元/人。付费后,需要开发票的人员可联系点睛网客服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参加补训。

(二)请需要参加补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补训任务。未于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补训任务的,广西律师协会将不再安排2025年度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补训人员负责。

(三)补训人员在点睛网补训平台遇到的问题请联系点睛网班主任解决。班主任袁涛电话:18600837091(同微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梁健斌,联系电话:0771-3125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