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进行2023年度健康体检的通知

日期:2023-11-14     阅读:7,440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身体素质,增强律师的健康意识,体现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关爱,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律师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机构及时间

(一)体检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22日-12月15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7:40―11:00。

二、参检人员范围

1.202111日前开始执业的律师

2.20211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可报一名全职行政辅助人员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1.体检项目:详见附件2

2.体检费用:附件2所列体检项目所需费用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统一支付;参检人员另行增加自费体检项目的,由参检人员现场支付自费项目的体检费用。

四、其他事项

1.各律师事务所请于 2023年11月17日前统计好本所符合条件的参检人员名单,认真填写《体检报名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备注“XX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体检报名表”。

2.体检表领取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QQ群另行通知。

3.参检人员必须是符合本次体检条件的人员,不得冒检、代检(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核对后方可进行体检)。 

4.参检人员增加自费体检项目的,可享受同等的优惠折扣,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检查(HPV-DNA)24分型、碳14幽门螺旋杆菌吹气试验、心肺运动试验等项目除外。

5.在体检期间,南宁市的其他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及参检人员的家属,出示身份证并向体检中心说明情况,可以参加体检,但体检费用需自行支付。若选择协会体检项目的,可享受同等的优惠折扣;若选择非协会体检项目的,可享受8折优惠。

6.希望各所高度重视律师的健康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并督促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填报的,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权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附件:1.体检报名表

2.2023年度体检项目

3.体检须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