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南宁市律师协会开展了2025年南宁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工作。经审核,全市共352家律师事务所提交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材料,北京德和衡(南宁)律师事务所等276家律师事务所的备案材料符合要求,决定予以备案。现将予以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025年南宁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予以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名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5 年 1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