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结合南宁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并经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工作小组,负责章程修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玉流 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 旭 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陆 峰 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黄家荣 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 员:石登崇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桂玲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西慧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仲坤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陆庆标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 林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 钢 南宁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
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韦荣画 南宁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淑琼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修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修改小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