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已经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律协〔2018〕119号)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