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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公职 公司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6-01-17     阅读:27次

南律协〔20266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公职 公司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律协〔20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陈彦汐,联系电话:0771-2410910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公职 公司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117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公职 公司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律协〔20264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适应推进律师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自20261月起,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定期举办全区公职、公司律师(以下简称“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办法

采取网络培训和线上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的集中培训。其中,每期培训周期30天,安排不少于120课时的网络培训,按时完成必修课时后组织线上考试。

二、培训报名和开班时间安排

目前,广西律师协会委托“点睛网”具体负责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的集中培训的报名受理和培训工作。原则上,除遇春节假期不安排,每年每个季度首月即14710月的1日—30日举办集中培训。每季度末月即36912月的1日—20日为下一季度首月培训班次的统一报名时间。    

三、参训规模和培训费用

每期培训班不限定参训规模,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负担。

四、培训班结业证申领和发放

广西律师协会将采取如下方式受理申领和发放结业证工作:

(一)关于申领培训结业证:参训人员凭相关培训《网络培训结业证》和书面申请书向广西律师协会申领相应培训班次结业证。

(二)关于发放培训结业证:每月120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申领培训结业证材料的,原则上次月发放培训结业证;每月20日—30日提交申领材料的,将于提交材料之月起第三个月发放培训结业证。

五、其他事项

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集中培训和申请恢复律师执业的集中培训报名教务管理工作统一暂由点睛网负责,教务班主任:袁涛18600837091(同微信)。如承办培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3125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6 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