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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 鉴定及法律适用”沙龙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阅读:1,971次

各律师事务所:

更好帮助律师深入了解并掌握建设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鉴定及相关适用法律。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925日联合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举办《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及法律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925日(周六)09:00-12:00

二、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2楼212会议室(东葛路125号)

三、参会人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对相关专业领域感兴趣的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或实习人员40名。

四、主持人

殷迪佳  南宁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活动形式

第一阶段:专家分享(120分钟)

选择两个典型的司法鉴定案例,每个案例分以下三个环节:

1.一名造价工程师进行造价解析20分钟);

2.一名律师进行法律解析20分钟);

3.提问探讨20分钟)。

第二阶段:交流探讨(20分钟)

专家分享完毕后,参会人员可以就案例或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交流和探讨。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实习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4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于91609: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七、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2.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3.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4.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须如实报告14天之内是否到过区外,尤其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无发烧、咳嗽症状。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不安排参加本期培训,请主动配合。参训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914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 鉴定及法律适用”沙龙活动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辖区]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1-09-16 09:00:00 至 2021-09-23 18: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