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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预通知

日期:2018-10-30     阅读:1,966次

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工作等相关事宜,定于20181110日召开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110日(周六)10:00-10:20

会议时间:111010:30-11: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具体待定

二、参会人员

(一)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118名(含公职律师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8名),详见附件1

(二)会议将邀请南宁市司法局领导、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领导出席会议。

(三)会议将邀请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第九届广西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四、参会须知

(一)请参会代表务必于111010:00—10:20报到。会议将表决通过大会相关事宜,请各位代表务必准时参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二)协会安排在南宁市五县及武鸣区执业的代表11月9日晚上住宿,请以上地区执业代表在填写回执中填写是否需要安排住宿。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本所律师代表按时参会,并通知参会人员请填写好参会回执(附件2),于11112时前将参会回执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地址:nnlx0771@163.com

(四)参会代表请妥善安排好相关事务,本次会议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请于1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无故缺席者将按缺席记入代表参会情况统计表中。

(五)会议期间,请参会代表按座位安排表就坐,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以确保会场肃静。

(六)未尽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或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

潘淑琼,0771—2410916

赖秋荣,0771—2410910。

 

附件:1. 南宁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名单

2. 南宁市第五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参回执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