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律协〔2026〕85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拟与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马来西亚分会(“CIArb Malaysia Branch”)、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AIADR”)联合主办,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支持举办一场中国—东盟商事争议解决研讨会,搭建中国与东盟仲裁机构、法律从业者学习交流平台,提升本土法律从业者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全力服务国家对东盟高水平开放总体布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国际特许仲裁员经验分享交流活动——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创新、协作与区域一体化
二、活动时间
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8月22日(星期六),每日09:00—17:00
三、活动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
四、主办机构
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马来西亚分会、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
五、支持单位
广西仲裁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
六、分享嘉宾
(一)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
Chalee NaiKin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主管
(二)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马来西亚分会
Mei Yee Kang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
Lee Tze Jiet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国际调解协会IMI认证调解员
Rammit Kaur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原马来西亚分会教育培训总监
Christine Khor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
Evveline Loh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
(三)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
Dr.Navin G.Ahuja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会员发展委员会主席、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新加坡分会活动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FCIArb)
Jashveenjit Singh 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秘书长
Eunice Kwong Sook Wen 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资深会员(FAIADR)国际调解协会IMI认证调解员
七、活动特色
本次研讨会聚焦国际仲裁实务赋能,特邀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及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的资深会员,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沿话题及最新实务进行讲解。会议同步科普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全球权威资质体系、分级标准与入会渠道,CIArb作为拥有百年历史、获英国皇家特许的国际争议解决标杆机构,会员资质通行全球150余国,是涉外法律从业者核心国际专业认证。参会人员全程参与研讨并通过能力考核后,可获南宁仲裁委员会(NIAC)、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AIADR)联合推荐信,凭函可向CIArb伦敦总会申请会员资格,简化审核流程,帮助本土法律人才取得国际特许仲裁员身份,打通跨境法治人才国际化发展通道。
本项目为目前国内专属、依托区域商事争议实务经验实现CIArb会员快速晋升专属通道。
八、活动流程
(一)第一天(8月21日,星期五)
09:00–09:30 签到
09:30–09:45 欢迎致辞
09:45–11:00 专题一:中国—东盟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构建
11:00–12:15 专题二:东盟国家调解机制的最新发展
12:15–14:00 休息
14:00–16:00 专题二:专家裁决
16:00–17:00 专题三:仲裁员实践教程:如何成为特许仲裁员
(二)第二天(8月22日,星期六)
08:30–09:00 签到
09:00–10:30 专题一:审视特许仲裁员协会——从伦敦到吉隆坡:东盟视域下的批判性评述
10:30–12:00 专题二:仲裁抑或清算?——兼论马来西亚《2005年仲裁法》核心修订:马来西亚司法新态势及其对中国债权人的启示
12:00–14:00 休息
14:00–15:15 专题三:中国争议当事人在马来西亚的仲裁第三方资助探析
15:15–16:30 专题四:东盟视角下的证据开示、临时救济与涉外资产仲裁裁决执行路径
16:45–17:00 闭幕致辞,合影
九、参加名额及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可接受80名律师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律师可直接通过系统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制各律师执业机构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律师执业机构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律师,及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二)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开课前2日向南宁市律师协会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三)全程参加本次活动可核计16个现场课时。参训人员应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四)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五)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六)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陈彦汐,联系电话:0771-2410910。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