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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南宁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第一期讲师补充征集的通知

日期:2017-03-20     阅读:2,03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协会律师交流和培训,培养青年人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做好南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征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扩充南宁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讲师补充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4日

二、入库师资组成和基本条件

(一)入库师资组成

师资库的讲师由推荐及自荐的的方式报名,经协会审核后录入师资库。师资库的讲师由本土资深律师、高校资深教授、公检法优秀办案人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等共同组成

  (二)基本条件

  1. 积极参加律师行业各类活动,热心公益法律服务,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办案实践经验通过培训方式分享给我市广大律师。

   2.在法律服务某领域具有一定成功经验,律师执业以来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3. 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掌握律师业务培训理论和方法,启发引导律师解决现实问题。诚邀对以下几个专题有深入研究的律师报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诚信体系等。

 三、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报。入库可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申报人或推荐人应填写《南宁律师培训师资库登记表》。

(二)入库审查。南宁市律师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就材料是否齐全、申报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专业水平、办案经验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定入库。 经审核申报人或推荐的候选人符合本师资库入库条件的,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登记造册,确定选入律师培训师资库。

四、报名方式

(一)符合入库条件的律师,可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申报人或推荐人应填写《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登记表》(附件)。

(二)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鼓励律所主任、理事、代表和资深律师加入,也希望各律所对协会工作都能给予充分的支持。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申报信息后,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申请信息报送至南宁律师协会(电子版报送请以“XX律师事务所+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登记表”为题,发送至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纸质版请加盖律所公章并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702办公室)。

(三)南宁市律师协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实际、个人特长、业绩、对律师工作的贡献等择优甄选、评定入库。入库律师将优先推荐为南宁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并作为今后南宁市律师协会律所评优、律师评先等评测工作的参考因素之一。

    

附件: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登记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