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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

日期:2017-03-15     阅读:5,832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切实履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律发通〔2017〕3号),并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决定设立南宁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南宁市律师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

投诉电话:0771-2410916(设在南宁市律协秘书处)

投诉邮箱地址:nnlxts@163.com

投诉电话由秘书处工作人员接听并登记。投诉邮箱由秘书处工作人员每天定时查看并登记。秘书处工作人员根据反映的情况提交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审查中心作出处理。

二、设立南宁市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接待室

南宁市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接待室设在南宁市律师协会(济南路23号)七楼703室。

    三、南宁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人员

 任:石登崇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副主任:杨家聪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梁伟龙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人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黄进延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兰宪杰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梁兰莹  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四、工作职责:

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接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负责向惩戒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报、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附件:1.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职责

      2.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流程

      3.投诉来访人员须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