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有效辩护的基本要求》业务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8-10-15     阅读:5,450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南宁市律师刑事辩护能力与水平,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10月21日举办《有效辩护的基本要求》业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

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活动交流中心(南宁市济南路23号8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课题:《有效辩护的基本要求》

授课师资:王跃辉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南宁市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众维(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6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于10月16日上午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六、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本次讲座核计4个现场课时。

   七、注意事项

   由于活动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可乘坐地铁一号线到火车站站后步行到达。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15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有效辩护的基本要求》业务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允许非会员报名)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0-16 10:00:00 至 2018-10-18 18: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有效辩护的基本要求》业务讲座的通知1》仅对“ [辖区]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允许非会员报名)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0-16 10:00:00 至 2018-10-18 18: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