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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司法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督查通知

日期:2010-09-30     阅读:3,044次

南司机党通[2010]8号


南宁市司法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督查通知

市律协党总支、各党支部: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对加强新形势下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扎实推进我局“党组织建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经研究,近期对市律协党总支、各党支部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一、 督查对象
    局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市公证处党支部、市法援中心党支部、市律协党总支、市律协党总支所属13个党支部。
    二、 督查时间
    2010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三、 督查内容
    督查组检查以实地查阅台账、学习笔记为主,看书面小结、听汇报为辅,了解各支部“党组织建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律协总支、各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小结在检查时交督查组)。
1、开展“党组织建年”活动情况(方案、组织领导、活动内容);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方案、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或亮点);
3、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有谈话记录、改进措施等);
4、市律协党总支部、局机关第一、二、三支部、市公证处党支部、市法援中心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情况(是否结对子、签订协议情况、共同开展活动情况);
5、律师所党支部发展党员规划和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培养情况(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等);
6、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符合条件所的建立党组织情况、不具备建立条件的所党建指导员选派情况、已建立党组织的律师所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情况)
     四、督查要求
1、认真检查。督查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对督查对象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检查,查漏补缺。重点检查各项活动方案是否制定,开展了哪些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创新点、亮点工作。
2、加强指导。在督查过程中,对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及时加以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3、及时总结。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召开总结会,综合督查情况。
    五、督查分工
1组:王民粮、赵克英、周康莉、唐卫国、段春柳、周秀清
督查:
市公证处党支部、市法援中心党支部、市律协党总支、市桂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金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锦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万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党支部、市胜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组:康杰、孙春霞、刘汉文、周碧红、甘志华、龚海宽
督查:
局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市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永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国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广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金中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