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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常用法律文书写作专题业务培训

作者: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 梁莉莉    日期:2019-02-25     阅读:2,717次

深学笃行,温故知新。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写作,提升律师法律文书写作实务技能,2019223日上午,我所组织开展律师常用法律文书写作专题业务培训。本次培训由我所副主任韦婉妮律师担任主讲,我所专职律师、实习律师以及行政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主任张宏新律师主持培训会。

韦婉妮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实务经验及所办案件,针对民商事诉讼领域中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目录和律师函等常用法律文书进行了详细讲解。她认为,简明扼要是文书写作的第一“要义”,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是文书写作的“根本”,针对不同的阅读对象做好角色定位是文书写作的“核心”。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应以实现律师思维与法官思维相统一为目标,建立和谐的辩审关系,实施有效代理,使案件最终达到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培训过程中,韦婉妮律师通过提供具体案例、分享案件办理经验,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对在座律师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了认真、专业的解答,为如何写出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作了一次非常好的授课。大家听得认真,看得仔细,受益匪浅。本次专题业务学习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律师的法律文书写作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功底,优秀的法律文书既能够为审理者提供思路,也是律师规避执业风险的最佳利器。愿我所青年律师能够以匠人精神,秉承律师专业路上应具备的严谨、细致、务实的素养,用心积累和沉淀,夯实自身法律实务技能。我所将陆续开展青年律师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知识输出、加深业务的沟通与交流,为青年律师构建更多的机会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