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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区律协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区律师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4-11-10     阅读:1,575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14年全区律师培训计划,广西律师协会定于 20141115(周六)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区律师远程视频培训班。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所现场课时未达标的律师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 年11 月15 (星期六)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金浦路2号电信二枢纽附楼三楼会议室(3001

三、南宁市培训名额:95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2014 1115 上午9:00-12:00

    课题 :《混合所有制视角下的公司法律服务》

    授课师资:张钧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信君达律师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主席

    2014 年11 月15 下午14:30-17:30

    课题 :《家族企业治理》

    授课师资 :杨金柱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所监委会主任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使用中国电信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参训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组织工作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工作,组织现场培训未达标律师按时参加培训,并于 11 12 上午12时前将本所参训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宁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 报名表请注明“××所第二期远程培训申请表”

    七、报名程序

  为确保各项组织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律所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给本所执业律师。如需要异地参训的律师,应向拟参训地的律师协会提交报名申请,经同意方可异地参训,事后向拟参训地的律协开培训证明交于南宁市律协702室(济南路23号)。

  南宁市律师协会将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报名情况分配培训名额,届时区律协会按报名先后安排座位,满座为止,并于 1113在律协工作人员群共享公布可参训人员名单。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律师参加培训时请携带律师执业证,签到时出示。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因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必须准时启动,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和影音效果,参训律师请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于 1114 上午12:00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提交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无故缺席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下次参加培训的优先资格。

    联系人:黄巧林,电话:2410557

    附件:“××所第二期远程培训申请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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