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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日期:2017-12-26     阅读:4,277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刑辩律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我市律师刑事辩护业务水平,南宁市律师协会计划组织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李贵方副主任、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吴晨副主任以及中国政法大学袁钢副教授等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自律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视频,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12月28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学习地点

南宁市律师协会八楼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济南路23号)

三、学习内容

1.上午主题:《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主讲人: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贵方

2.下午主题:《规制律师庭外言论的域外经验》

主讲人: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副主任  吴晨

《国外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袁钢

四、参加学习人员

1、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全体委员;

2、全市从事刑事业务办理的律师以及有志于刑事业务方面研究的律师;

3、其他律师及实习律师。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6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于11月26日下午15: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六、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七、注意事项

由于举行活动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26日



本次活动报名《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仅对“ [辖区]全部实习人员,[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允许非会员报名)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0人(还剩23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12-26 15:00:00 至 2017-12-27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