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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广西律师》杂志 2018年度各期专栏稿件的通知

日期:2018-03-30     阅读:2,194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广西律师> 杂志 2018年度各期专栏稿件的通知》(桂律协〔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稿件征集工作,如有意愿投稿的律所及律师请于每期双数月5日前将文章以附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投稿《广西律师》+ 文章名+姓名由协会统一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广西律师> 杂志 2018年度各期专栏稿件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黄林芬    联系电话:2410916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广西律师》杂志 2018年度各期专栏稿件的通知

桂律协〔201825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广西律师》杂志(双月刊)作为广西律师协会主办的行业内部刊物,是广西律师协会自有宣传媒介之一,是宣传广西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提高杂志可读性及办刊质量,更好的发挥广西律师“喉舌”作用,全方位挖掘和报道广西律师行业的“好故事” “好案例”,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开展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广西律师协会特向各单位和全区广大律师征集稿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内容和拟出刊时间

 第二期(4月出刊):结合学雷锋月和“三八”国际妇女节等,聚焦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优势作用的典型经验征集人物、单位通讯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参政议政、社会公益事业、参与信访接待以及矛盾调解等;

 第三期(6月出刊):结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庆,聚焦青年律师培养与成长、律师服务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成效,征集青年律师成长体会和感悟、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稿件;

 第四期(8月出刊):结合“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节庆时间节点,聚焦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开展涉军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征集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推动法治广西建设作出的贡献等方面的稿件;

 第五期(10月出刊):结合西部律师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聚焦广西律师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共谋与东盟邻国共享合作发展机遇,征集广西律师事务所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所做的尝试和成果,广西律师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稿件; 

 第六期(12月出刊):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聚焦律师行业在普法宣传、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代理、化解矛盾纠纷等,征集律师服务民生中的典型案例。

  二、征稿要求

 (一)约稿对象:广西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各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各市律师协会全体人员及在专业相关领域有独特见解或造诣的投稿者。

(二)字数要求:3000-6000字。

(三)文章体裁:论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

(四)截稿日期:每期双数月10日前。

(五)投稿邮箱:gxlstgyx@163.com。

  三、投稿要求 

 (一)要求稿件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版面清晰。

 (二)来稿请于邮件标题注明“投稿《广西律师》+ 文章名+姓名”,请将文章以附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稿件一经采用,编辑部工作人员将会与文章作者联系。为便于采用稿件后发放稿费,来稿中请写明如下信息: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具体地址、邮编、银行卡信息(标明开户行,开户行具体地址,持卡人的姓名)等。

 (四)本刊为双月刊,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统一刊号,仅用于内部资料传阅,不对外发售,对稿件采用作者如有需要,可向杂志编辑部索取杂志定稿PDF版。 

 (五)投稿须是原创,如有摘抄、参考文献等落款要标明,严禁任何形式抄袭行为。凡来稿者均视为已同意遵守此规则,若有抄袭,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与《广西律师》杂志编辑部联系。联系人:罗慧芳、李保毅,联系电话:0771—58663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