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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专题分享会的通知

日期:2022-11-16     阅读:2,65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强化实务能力,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2年11月22日由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5:30—17:30

二、地点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畅春湖南区别墅谦行园)

三、参会名额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或实习人员50名。

四、主讲律师

罗旭律师,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目前担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等法律顾问;是广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西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南宁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广西人大常委会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现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南宁市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南宁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可提前联系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71-2449351)咨询否还有空余座位,以便提前安排,避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培训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情况的,应向工作人员请假并报告事由。谦行所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现场查验参加人员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工作,参加人员进入会场前均需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四)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16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专题分享会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辖区]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2-11-16 00:00:00 至 2022-11-21 16: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