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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律师协会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

日期:2018-03-19     阅读:3,327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部署近期有关工作, 3月16日,南宁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楼召开2018年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会议由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主持,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及全市13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韦玉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韦晓林出席。

(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由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组织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有关内容。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次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罗旭会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黄家荣传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精神。他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律师办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是促进办案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号召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黄家荣秘书长还结合具体案例,对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准确把握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标准,进一步办理好相关案件进行了专题培训。

    最后,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韦玉流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做好法学法律界的工作意见》精神,要求进一步做好律师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韦玉流书记还向协会及全市律师事务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二中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学习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和增强行动自觉,推进新时代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二是进一步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彰显律师社会担当;三是加强律师队伍意识形态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提升律师队伍形象;四是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按照律所管理办法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以及律师投诉维权工作,营造公平、公开、共赢的环境;五是做好律协党委换届工作,党委成员应与协会班子成员二合一,各律师事务所、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支持党建工作。

(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韦玉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