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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 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阅读:656次

律协〔2026〕3

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执业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积极申报报名。

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汇总表》《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律师执业机构名称+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联系电话:0771-2410910。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 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 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桂律协〔2026〕1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顺应律师行业数智化转型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时代要求,进一步优化专门专业委员会设置,强化专业引领与行业服务职能,经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审议,决定增设“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全区律师征集委员会成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1日。

二、报名条件

1.区内执业律师(含专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

2.律师执业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热心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5.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办理过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领域具有较高质量的文章。

三、申报材料

(一)《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遵守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规则、委员考核规则和退出机制等的承诺书(须申报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律师执业机构公章)。

(三)本人办理的相关专业案件材料(法律文书关键页)、发表的专业文章或著作(标注作者姓名的著作、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律师自愿申报和律师执业机构、各市律师协会审核推荐的方式。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word版及纸质版扫描件,申报人员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证明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市律师协会/XX律师事务所委员会报名”。

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提交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入选名单将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积极组织。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择优推荐符合条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申报。

(二)认真审查。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需对申报律师的执业年限、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确保申报人员符合条件。

(三)数量控制。1名律师最多可申报2个委员会,同一律师执业机构在同一委员会任职的律师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本数),执业律师人数超过30名(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增加。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人:何洋  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1.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汇总表

2.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登记表

3.律师行业人工智能建设委员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职能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