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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7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7-03-21     阅读:3,094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3月28日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期满一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提交了完整实习期满考核材料的11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面试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3月28日下午14:30-17:30

二、面试地点

南宁市律师协会8楼申执委办公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三、面试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实习单位

实习证号

1

韦皖子

广西金懿晟律师事务所

20021512210098

2

陈旭新

广西桢干律师事务所

20021508110067

3

施展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20021511210092

4

韦广苗

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

20021506210029

5

杨龙军

广西领地律师事务所

20021512110102

6

杨慧华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20021506210032

7

陈招名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南宁分所

20021506110038

8

邓燕梅

广西横原律师事务所

20021507210048

9

邓萍蓉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20021412210086

10

施彦

广西江竹律师事务所

20021502210009

11

刘重兴

北京市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20021505110028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身份证和实务训练材料原件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未按时签到的,不再安排参加当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二)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照片(小二寸免冠证件照)。《实习人员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不得手写或涂改。

(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应当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各项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赖秋荣、王晟          联系电话:2410910)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实习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