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律协〔2026〕114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隆安县中小学“一校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招募公告》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律所按照公告要求于10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到隆安县司法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曾丽君,联系电话:0771-2410557;隆安县司法局,联系人:覃股长,0771-6507976,18376922582。
附件:隆安县中小学“一校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隆安县中小学“一校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机构招募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健全学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筑牢校园安全稳定法治防线,根据工作部署,我县全面推行中小学“一校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32所公办中小学配备常态化驻校法律顾问。隆安县司法局采取自主公开招募方式,面向全南宁市择优招募法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隆安县中小学2026—2027年度“一校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服务周期1年。
(三)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本次招募将隆安县10个乡镇中小学法律服务范围划分为3个标段,面向全市招募3家法律服务机构,每家中选机构对应承接一个标段服务,分别独立签订服务合同,项目总预算182208.00元,各标段服务对象、预算明细如下:
1.第一标段:(1)服务对象:丁当镇(丁当镇中心小学、丁当镇初级中学)、那桐镇(那桐镇中心小学、华侨管理区小学、隆安县第二中学)、乔建镇(乔建镇中心小学、乔建镇初级中学)、古潭乡(古潭乡中心小学)、屏山乡(屏山乡中心小学);(2)预算金额:52944.00元。
2.第二标段:(1)服务对象:南圩镇(南圩镇中心小学、南圩镇杨湾中心小学、南圩镇初级中学、隆安县第一中学)、雁江镇(雁江镇中心小学)、布泉乡(布泉乡中心小学)、都结乡(都结乡中心小学、都结乡初级中学);(2)预算金额:46272.00元。
3.第三标段:(1)服务对象:城厢镇【隆安县粤桂小学、隆安县第一小学、隆安县第二小学、隆安县第三小学、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隆安县城厢镇敏阳中心小学、隆安县实验中学、隆安县民族中学、隆安县第三中学、隆安县隆安中学(实验校区)、隆安县隆安中学(震东校区)、隆安县隆安中学(宝塔校区))、隆安县职业技术学校、隆安县特殊教育学校】;(2)预算金额:82992.00元。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法律顾问按年度考核,费用分期支付,由隆安县司法局考核评估合格后,将补贴费用统一转账至中选法律服务机构账户,具体补贴费用数额由中选法律服务机构发放给法律顾问个人。
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
1.南宁市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证照齐全,年度考核合格。
2.近三年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无行业协会惩戒处分、无重大执业违规失信记录,信誉良好、合规执业。
3.具备校园法治服务、教育领域合规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校园治理工作规则。
4.能够组建稳定专职服务团队,选派政治过硬、作风正派、恪守执业纪律、责任心强的执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驻校服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每家机构仅限报名一个标段。
三、人员配置及服务标准
1.实行“一校专人主服务”工作机制,办学规模较小、地理位置邻近的学校可统筹兼任服务。
2.严格控制服务负荷,1名法律服务人员最多兼任3所学校法律顾问,确保服务不断档、质效不打折。
3.服务人员须精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热心公益法律服务,擅长校园普法、纠纷调解、合规审查工作。
四、常态化服务模式
(一)固定驻校服务
每月到校驻点办公不少于1天,列席学校重大管理工作会议,现场接待师生、家长法律咨询,排查校园法治风险,常态化开展驻校法律服务。
(二)紧急即时响应
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针对校园安全事故、涉校纠纷、家校矛盾、网络舆情、学生伤害事件等紧急涉法事项,全天候电话、线上响应,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指导化解。
(三)专题普法服务
结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未成年人保护月、开学季、毕业季等重要节点,按需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家校法治课堂等特色普法活动,丰富校园法治教育形式。
(四)书面合规审查服务
常态化对学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办学公约、对外合同、采购文书、项目协议、公示公告等各类文件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出具正式法律审核意见,从源头防范办学法律风险。
五、主要工作职责
1.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程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校园安全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法律论证,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2.合同文书风险防控。全面审查学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劳务用工、对外合作、场地租赁等各类合同协议,规范合同条款,堵塞法律漏洞,规避办学经营风险。
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动参与校园内部纠纷、家校纠纷、校社矛盾、学生伤害事故、教职工劳动争议、信访投诉等涉法矛盾调处,依法稳妥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4.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场覆盖全体学生的专题法治宣讲,常态化开展教职工依法治教、风险防范、事故处置专题培训,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5.全人群法律咨询服务。常态化为学校管理层、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维权指导服务。
6.联动法治副校长履职。主动对接各校法治副校长,协同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良行为干预矫治、校园安全排查、重点学生关爱帮扶等工作,形成法治育人、平安建校工作合力。
7.台账资料规范管理。详实建立驻校服务、法治宣讲、纠纷调处、文书审查、咨询接待、应急处置等工作台账,按时报送工作报表、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台账资料作为年度考核、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
8.涉法涉诉专项代理。接受学校合法委托,代理校园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对校园公益、涉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酌情减免服务费用,并按要求报县司法局备案。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2.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
3.拟派驻服务人员执业证件、详细简历、无违规执业记录证明;
4.近三年类似业绩材料(如校园普法宣传简报、涉校法治工作经历、学校法律顾问合同、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证明等);
5.校园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6.诚信执业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七、招募及选定方式
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法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取自主公开招募、综合评分择优选定方式。隆安县司法局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团队配置、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履职保障、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各标段中选服务机构,签订年度服务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纸质材料提交地点: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号隆安县司法局101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
3.联系人:覃股长
4.联系电话:0771-6507976,18376922582
5.报名电子版材料提交电子邮箱:laxglg@163.com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各机构自主报名、自负成本。
2.中选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隆安县司法局实行常态化督查、季度调度、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合同。
3.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隆安县司法局所有。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执业承诺书
隆安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