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11月10日上午9:30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业务楼(后楼)7楼会议室(明秀西路108号)。
三、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第九届广西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四、参加人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邀请南宁市司法局领导、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领导及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出席会议。
五、有关事项
1.会议内容重要,请各位理事根据会议时间提前安排好生活和工作,按时参会。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会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无故缺席者将按缺席记入代表参会情况统计表中。
3.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
潘淑琼,0771—2410916
赖秋荣,0771—2410910。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