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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律师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八期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26-08-18     阅读:1,488次

南律协〔2026〕94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中伦、金杜、大成等12家律师事务所主办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公益项目第八期研修班计划于今年10月在北京举办,广西律师协会将择优选拔5名律师参加第八期研修班。为做好参训律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培训时间,10月8日至9日为报到时间。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具体报到和培训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名和参训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是全市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是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志愿扎根西部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6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在我区执业满3年(2023年8月以前领取律师执业证);

(四)能确保全程脱产参加研修课程,中途不得请假,服从研修班安排、管理,遵守研修班纪律;

(五)报名律师所在律所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所在当地的分所;

(六)已参加过“西部律师研修计划”“东中西部对口帮扶项目”的律师不得报名。

三、培训安排

培训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组织安排,分为集中培训和到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参训律师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培训主办方承担。

五、报名要求

请各律师执业机构认真阅读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各律师执业机构最多推荐1名),于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和培训领域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执业机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八期报名表”。南宁市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最终入选结果以广西律师协会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黄瑞雪,联系电话:0771—2410910。

 

附件:1.“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八期报名表

2.“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意向领域申请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