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及时告知本所,并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谢谢!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