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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市执业律师2016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的通知

日期:2017-04-06     阅读:2,29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全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市将对未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范围

未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课时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公职、兼职律师)。

二、补训方式

请需补训的律师于2017年4月20日前登录点睛网http://www.zfwx.com/DjActivity/getActivityInfo.do?activityId=448),注册新学习账号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学习流程:打开以上链接→ 点击右上角”注册”→ 点击“我要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支付培训费用→工作人员开课→短信或电话通知学习。

三、合格标准

完成指定课程,取得网络培训合格证。

四、补训费用

由补训人员自行到点睛网进行注册购买培训课程,费用为50/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各接到本通知后,请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训。

(二)未在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补训的,将不再安排补训。

(三)2016年度课时未达标者,需完成补训才能参加年度考核。

       

附件:补训报名操作方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46

(联系人:韦莹莹     联系方式:0771-2410557

点睛网客服电话:010-62210155、1860083709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补训报名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