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第2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阅读:3,118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第2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20〕3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2020年617日前将2020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律师事务所+2020年第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赖秋荣、陈彦汐联系电话:18077126648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第2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第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69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第2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律协〔2020〕3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疫情防控和实习管理工作安排,广西律师协会计划于今年6月举办第2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为做好集中培训班筹备工作,现将预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2020年6月(含6月)前取得实习证的实习人员,以及中止执业后现拟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两公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的人员。

二、培训和管理工作安排

(一)培训时间:根据预报名摸底情况,初定于2020年6月中下旬正式开班,培训周期1个月。

(二)培训方式和课时要求: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集中培训班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每名学员通过北京点睛快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点睛网”应当完成不少于120个课时的培训课程学习,并全勤参加培训班组织的各类线上交流、讨论和分享活动以及网络直播课程。

(三)培训内容:点睛网培训课程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行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等;其他培训内容还包括定期组织开展的与资深律师网络交流“面对面”、新手律师答疑解惑、学员阶段性学习体会分享等线上互动学习交流活动,依托“腾讯学堂”等新媒体开设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注意事项等网络直播课程。

(四)培训结业综合评价办法:学员培训综合评价采取线上考试、学习笔记核查、培训作业审查、班级线上教学活动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员线上考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参加班级线上教学活动全勤,学习笔记及培训课程作业认真、详实,最后经综合评价为合格的学员方可领取集中培训班结业证。

(五)培训结业证发放:广西律师协会负责统一印制培训结业证,各级律师协会负责分发本级管辖的参训人员培训结业证。

三、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

(二)预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0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报名表;

2.实习证复印件(需提交载有报名人员实习证有效期和姓名的页面);

3.申请恢复律师执业人员提供无业承诺书、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原执业机构所属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

4.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人员提供两公律师执业证、辞职文件或证明。

(三)预报名方式:符合预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所在或拟执业律师事务所提交预报名材料,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初审后于6月17日前本所预报名材料汇总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所属律师协会。

各市律师协会于6月19日前将汇总好的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XXX律协(律所)/集训班预报名材料”)。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不接受个人提交的预报名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各律师事务所须严格审核预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预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退回其预报名材料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于2020年6月25日前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参训人员名单及开班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