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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8     阅读:3,417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快推进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根据南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南宁市律师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实现“人人享有法律服务”的目标。现将我市律师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南宁市司法局与南宁市律师协会联合制作的《南宁市律师事务所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安排表》(附件2),组织本所律师积极配合各县(区)司法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及服务工作。

2.请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于2018年1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法律顾问活动,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南宁市律师协会将对担任村(社区)法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有一定的经费补贴。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与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未安排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如有意愿参加此项工作,也可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潘淑琼,联系电话:2410916。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为我市律师参与社会公益及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谢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奉献和支持。

附件:1.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

2.南宁市律师事务所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安排表

3.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一村(社区)一 法律顾问专人负责名单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