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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0-04-16     阅读:2,138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桂律协〔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参训工作。

附件1.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2.广西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操作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415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桂律协〔2020〕1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如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4月16日至5月15日,为期1个月。

二、参训对象

参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参训方式

网络培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四、学习要求

1.听课要求。参训人员必须保证本人亲自参加听完160个课时的网络培训学习,不得挂机或交由他人代为听课。课时计算由“点睛网”进行统计,广西律师协会将通过“点睛网”培训系统不定时向听课的学员提问,学员回答问题累计错误超过3次的,视为培训不合格。

2.笔记要求。参训人员听课时必须做好手写笔记(不得电脑打印),并在培训结束后将笔记本提交至所属律师协会。听课笔记将作为培训是否合格的重要考评依据,如字迹潦草不工整或内容被认定为不全的,视为培训不合格。

3.考试要求。各参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否则视为培训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训人员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网络培训合格证明及学习笔记本提交至所属律师协会。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在5月29日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参训人员综合评定情况。综合评定合格的,可在6月5日后向所属律师协会领取结业证书。综合评定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培训。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须服从广西律师协会及点睛网的共同教学管理,确保每天有足够的时间听课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