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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新增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1-12-21     阅读:3,191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在南宁市律师事务所遴选建立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基地(试点)的通知》精神,南宁市律师协会教育考核委员会对律师事务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人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经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新增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广西佳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南宁)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事务所为南宁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21日-1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实名反映。

 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9楼913-919室南宁市律师协会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