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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日期:2017-09-26     阅读:3,269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增强律师关注自身身心健康的意识,体现律师协会“服务律师、关怀律师、为律师办实事”的工作宗旨,根据《南宁市律师协会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南宁市律师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市律协将组织开展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 2017年 11月6日 - 12月5日 ,每天上午7:10―11:30。

2.体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

二、体检项目及费用

1.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见体检表。

2.体检费用:体检表内确定的套餐项目所需费用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统一支付;参检人员需增加自费体检项目的,由参检人员咨询体检中心服务台并支付自费项目的体检费用。

三、参检人员范围

1.2015年11日前开始在南宁市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的律师。

2.2015年1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可每所报一名全职行政辅助人员参加本次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各所请于 2017年10月 10日前统计好本所符合条件的参检律师名单,认真填写《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健康体检报名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备注“XX律所+体检报名表”,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律所公章的纸质版至市律协秘书处701室。

2.各所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到市律协秘书处701室领取体检表。

3.参检人员必须是符合本次体检条件的人员,不得冒检、代检,参检时请持本人身份证。 

4.参检人员增加自费体检项目的,需自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健康体检中心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5.希望各所高度重视律师的健康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并督促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填报的,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权利。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联系电话2410910。  

附件: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健康体检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