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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走私犯罪案件辩护策略》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24-07-16     阅读:2,813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强化实务能力,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开展《走私犯罪案件辩护策略》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720周六15:00-18:00

二、地点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栋14层1402B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三、参会名额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共60名。

四、讲座主题、内容

讲座主题走私犯罪案件辩护策略

讲座内容

1.走私案件的管辖2.走私案件的类型3.不同的具体的私⽅法4.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认定和辩护5.走私案件的证据结构和质证思路6.走私案件的主从犯认定惯例7.走私案件的既未遂的认定8.走私案件的税额的认定9.走私案件的单位/个⼈犯罪10.走私案件的自首认定

五、讲师简介

李晓月宋氏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广东省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协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第二届、广东省第四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最佳辩手”

六、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60个名额的报名,全市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通过系统下方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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