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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征集成立20周年气排球赛、篮球赛赞助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10-27     阅读:3,128次

为庆祝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鼓励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增进律师和律所之间的友好交流互动、展现和宣传我市律师拼搏向上的精神面貌,南宁市律师协会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举办成立20周年气排球赛和篮球赛。本次活动由南宁市律师协会主办,有多支律师队伍参与、赛场气氛热烈、赛事影响力度大,在促进律师行业文化体育发展的同时,是各赞助单位全面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一个良好机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赛事赞助单位,现将征集赞助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单位

二、征集设定

气排球赛、篮球赛分开征集赞助单位,分别在赞助单位中设冠名权和承办权。

(一)冠名权

1.气排球赛、篮球赛各设冠名单位一家,冠名后,赛事名称为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xx杯”气排球赛、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xx杯”篮球赛;

2.冠名单位出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叁万元,从赞助单位中出资最多者中产生;

3.冠名单位的权利:①依法享有冠名权、宣传权。冠名单位的名称可在赛场背景海报、横幅新闻稿等宣传媒介中显示,在赛事秩序册内页刊登冠名单位简介、宣传图片等,并邀请冠名单位代表出席开幕式及颁奖等②冠名单位同时享有赛事的承办权;

(二)承办权

1.承办单位出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元;

2.承办单位依法享有承办权、宣传权等权利。承办单位可在赛场背景海报、横幅新闻稿等宣传媒介中显示,在赛事秩序册内页刊登承办单位简介、宣传图片等。设计顺序是:主办单位、冠名单位、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按出资额由高到低排序具体视赛场情况制作;承办单位还可根据赛场场地情况,按赛事组委会规定的规格和形式制作本单位宣传海报等,价高者优先选择。

三、征集方式

(一)承办单位确定方式

气排球赛、篮球赛、羽毛球赛分开招募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设上限,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参与承办的单位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元。

(二)冠名单位确定方式

冠名单位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自愿报名的单位中按报价最高的方式选定。参与单位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叁万元。如果出资最高的有超过一家以上的并列单位,则在并列单位中安排第二轮重新竞价,价高者得。如果均不愿意加价的,则看其他赛事的冠名单位是否满员,如果没有招满,可协商调剂冠名其他赛事。如果其他赛事冠名单位均已满员,则按提交报价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确定冠名单位。取得冠名权的单位同时具备承办权。未取得冠名权的单位仍可以重新确定出资金额按照本办法第一条取得赛事承办权。

四、赞助费的开支

赞助单位所赞助的资金全部用于本次赛事,由各赞助单位直接转账至南宁市律师协会账户,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统一开支。若有结余,余款作为协会经费由协会统筹安排使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赞助的单位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填写《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气排球赛、篮球赛赞助报名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赞助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将于2023年11月2日公布赞助单位名单,请各赞助单位于11月3日上午12:00前将赞助资金转账至南宁市律师协会账户(户名:南宁市律师协会;账号:45001604466050501731;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

附件: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气排球赛、篮球赛赞助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