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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2-22     阅读:3,035次

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律协〔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2.网络集中培训报名和参训操作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2月20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 申请转社会律师前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律协〔2021〕1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适应推进律师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加强我区公职公司律师(以下简称“两公律师”)队伍建设,满足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自2021年1月起,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定期举办“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办法

 采取网络培训和线上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其中,每期“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周期15天,安排不少于50课时的网络培训,按时完成必修课时后组织线上考试;每期“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周期30天,安排不少于120课时的网络培训,按时完成必修课时后组织线上考试。

 二、培训报名和开班时间安排

 目前,广西律师协会委托“点睛网”具体负责“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的报名受理和培训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关于“两公律师”职前培训的报名和培训时间安排

原则上,除遇春节假期不安排,每两月举办一期“两公律师”职前培训,每期培训周期15天。每年单数月份的1日—12日为当期培训班次的统一报名时间,15日—30日为当期班次的培训时间。

(二)关于“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报名和培训时间安排

原则上,除遇春节假期不安排,每年每个季度首月即1、4、7、10月的1日—30日举办“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每季度末月即3、6、9、12月的1日—20日为下一季度首月培训班次的统一报名时间。

三、参训规模

每期培训班不限定参训规模。

四、培训费用和结算方式

(一)“两公律师”职前培训的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负担。

五、培训班结业证申领和发放方式

广西律师协会将采取如下方式受理申领和发放结业证工作:

(一)关于申领培训结业证:参训人员凭《网络培训结业证》和书面申请书向广西律师协会申领相应培训班次结业证。

(二)关于发放培训结业证:每月1—20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申领培训结业证材料的,原则上次月发放培训结业证;每月20日—30日提交申领材料的,将于提交材料之月起第    三个月发放培训结业证。

六、其他事项

“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和“两公律师”申请转社会律师前的集中培训报名教务管理工作统一暂由点睛网负责,教务班主任:邹凯春15901233044(同微信)。如承办培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