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61号)和《南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南司通〔2020〕74号)的要求,南宁市律师协会负责南宁市专业律师水平的评定工作。本次工作共收到申报材料196份,经南宁市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190份专业律师材料评审合格,现将合格律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11月6日至11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或者电话形式与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提出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18077126648,邮箱:nnlx0771@163.com。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5号11楼1108室(南宁市律师协会)。
附件:2020年南宁市专业律师水平评审合格名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