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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2021年第1至6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01-15     阅读:4,072次


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1120-22日分6期对实习期满的48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1.1期面试时间:120日(周)上午9:00—12:00

2.2期面试时间:120日(周)下午15:00—18:00

3.3期面试时间:1月21日(周四)上午9:00—12:00;

4.4期面试时间:1月21日(周四)下午15:00—18:00

5.5期面试时间:1月22日(周五)上9:00—12:00

6.6期面试时间:1月22日(周五)下午15:00—18:00

上述每期面试考核都将分2个时段进行,每人面试所需时间大约20分钟。

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南宁市司法局2楼202会议室;

面试地点:南宁市司法局4楼403会议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

二、面试人员

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律师事务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面试人员。

(二)参加面试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告,同时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申请暂缓面试。

(三)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身份证,戴好口罩于本通知公布时间段前10分钟到场签到,并向协会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码。

)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达的面试人员,不再安排参加本期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各项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考核的,应提前3日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其面试考核顺延至下一期。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陈彦汐,联系电话:18077126648。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