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甄选第三批实习人员及新执业律师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参与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8     阅读:1,73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选派1名实习人员或新执业律师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参与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地点及人员选任

(一)工作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二)人员选任

1.我会律所实习人员,即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尚在有效实习期内的人员,从法院、检察院离职未满两年依法不能代理诉讼案件的实习律师除外;

2.新执业律师,主要是面试考核已通过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律师执业证的人员;

3.参加多元化解工作的人员须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派,经南宁市律师协会推荐,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上岗。

二、多元纠纷化解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工作职责

为当事人进行诉前法律引导。

(二)工作期限

实习人员不超过6个月;新执业律师不低于2个月。

(三)工作要求及执业限制

1.工作时间与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时间同步;

2.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应遵循自愿、中立、高效原则,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解答和调解;

3.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不能接受当事人请客、馈赠或其他利益;

4.不能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揽案、抢收委托代理案件。

三、多纠纷化解工作的经费保障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每月支付2000元补贴;

四、报名时间

202148日至430日。

附件:青年律师服务岗申请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4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件:青年律师服务岗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