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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广西律师代表团参加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日期:2017-07-18     阅读:1,744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广西律师代表团参加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桂律协〔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并填写“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登记表”,于71918时前发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注明: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登记表+律所+姓名),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统一报送广西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会代表,参会人员名单将于7月26日前电话通知确认。

附件:1.关于组织广西律师代表团参加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2.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广西律师论文获奖名单

3.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717

附件1

关于组织广西律师代表团参加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桂律协〔2017〕7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由西部15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贵州省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将于2017年8月下旬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为展示广西律师形象、提升律师业务水平,促进行业交流合作,根据论坛组委会的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代表团参加本届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7日(正式会期一天半)。8月25日报到(报到时间为9:00至22:00)。

地点:世纪金源大饭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6号,饭店联系电话:0851—83928888)。

二、论坛主题和形式

论坛主题:法治精神  律师使命  助推西部跨越发展

论坛形式:采取主论坛(开幕式、嘉宾演讲、闭幕式)和分论坛的形式。主论坛围绕“法治精神、律师使命、助推西部跨越发展”的主题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改革、践行律师执业使命,服务西部跨越发展等方面开展。六个分论坛围绕律师实务和行业管理等进行研讨,分别是:民商事法律业务分论坛,刑事法律业务分论坛,行政法律业务分论坛,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律师社会责任分论坛,青年律师发展分论坛,生态文明法律服务分论坛。分论坛期间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律师工作厅(局)长、律管处长和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律师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

三、论坛主要日程安排

(一)8月26日上午:开幕式及主题演讲

1.8:30-9:30    开幕式

2.9:40-12:00    主题演讲

(二)8月26日下午:分论坛

14:00-17:30   六个分论坛和律师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同时举行

(三)8月27日上午:主题演讲及闭幕式

1.8:30-10:50   主题演讲

2.11:00-12:00  闭幕式

四、广西律师代表团的组成

(一)自治区司法厅分管律师工作的厅领导、律师公证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

(二)向西部律师论坛组委会(广西)提交论文并获奖的律师代表(获奖论文有多个作者的,也可以只安排一名作者参会)。获奖名单见附件1。

(三)其他律师代表(提交论文未获奖或未提交论文的广西区内执业律师)。

五、论坛费用

(一)会议费(1500元/人):包括会务费、资料费、餐费等,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

(二)住宿费:680元/间·天。因酒店房源有限,论坛原则上安排参会代表每2人入住一间标准双人间,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如确需单住的人员,全部房费自理。

(三)交通费:由参会代表所在单位承担。

六、注意事项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有意参加本届论坛的律师报名,并填写“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7月20日前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会代表,参会人员名单将于7月26日前电话通知确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   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