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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公司法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8-25     阅读:1,561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公司法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2023〕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积极报送案例及论文到指定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张蕊含,联系电话:0771—2410557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公司法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公司法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桂律协〔2023〕6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宣传我区律师在公司法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提升我区律师的公司法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举办2023年广西公司法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作品展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征文对象

全区执业律师

四、征文主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探索现行公司法制度发展趋势及优化的路径。

(二)征文范围

本次征文范围为公司法领域的典型案例或专业论文。请区内执业律师根据本人已办结的公司法案件自拟题目撰写案例,或围绕公司法理论与实践自拟题目撰写论文。案例及论文应体现较高的专业水准与理论水平,应对律师开拓公司法业务、办理公司法疑难复杂案件、促进公司法领域发展具有一定价值。

五、征文要求

(一)律师自愿投稿。案例、论文内容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凡投稿者均视为已作出承诺,保证其为所报送案例、论文的作者,并对该案例、论文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其所报送的案例、论文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案例、论文中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名称)因存在侵犯隐私等侵权风险,请做隐名处理。正文中使用办案机关名称采用下列方式表述:某区/县/市公安机关;某区/县/市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等。

(三)允许二人及以上共同投稿。

(四)在尊重作者文意并征求作者同意的基础上,主办方有权对案例、论文进行删改和节录发表;有权将所有入选的案例、论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有权对案例进行复制、编辑、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等活动中对案例、论文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入选案例、论文无稿酬。截稿后一年内未收到案例、论文入选通知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六、格式规范

(一)案例格式规范

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正文采集两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2《公司法典型案例模板》。

1.字数

2000—2500字左右。

2.版面

A4版面排版,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案例结构

1)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包含:法院判决时间、法院名称、代理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主题词。

2)案例正文采集

包含:案例题目、案情简介、代理意见、辩护意见、判决结果、裁判文书、案件评析、结语和建议。

4.字体字号

1)案例题目用黑体三号字,居中;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字。

2)正文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单独列行;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单独列行;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二)论文格式规范

论文内容应包括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脚注等。

1.字数

5000—8000左右。

2.版面

A4版面排版。页边距设为:上:3厘米,下:2.5厘米,左、右:2.8厘米,装订线:0厘米。段落设置为:缩进:0厘米,间距:0磅,行距:1.5倍,调整右缩进:空,根据页面设置确定行高格线:空。页码使用宋体小四号,置于页面下方居中。

3.页眉

页眉使用楷体四号字标注“广西律师协会2023年公司法征文”字样,并右对齐。

4.标题

论文标题使用宋体加粗三号字,居中,标题下用宋体小四号字署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一、”,二级标题使用“(一)”,三级标题使用“1.”,四级标题使用“(1)”,五级标题使用“①”,均为宋体加粗小四号字。

5.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和“关键词”使用黑体小四号字,用方括号【】标出。摘要及关键词的内容用楷体小四号字,关键字之间使用“;”间隔。

6.正文

论文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用黑体小四号字居中,参考文献内容使用宋体五号字。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序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期刊名)、出版或发表时间(或期数)、页码。序号用方括号【】标出。

8.脚注

脚注使用宋体五号字,置于页面底端,方括号样式,全文连续编号。

七、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重视典型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积极发动律师投稿。

(二)参加案例、论文征集活动的律师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将案例、论文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邮箱(229586238@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公司法典型案例/论文”,由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对投稿案例、论文进行整理审核后择优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三)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将在广西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展示优秀案例及论文作品。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石振(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电话:15676118646。

 

附件:1.公司法典型案例模板(诉讼)

2. 公司法典型案例模板(非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