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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跟班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8-07-18     阅读:4,392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提升我区律师在东盟法律领域方面的服务能力,加强广西律师与东盟国家之间在律师培训、业务协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经广西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及Ricky Tan&Co陈行昌律师楼协商,决定于8月中下旬选派6名执业律师到马来西亚进行跟班学习。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跟班学习的通知转发你们,有意申报的律师请将附件2: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表填写完毕,在7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务必标注: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纸质版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外语能力水平的证明文件(包括证书或者外语能力考试成绩单)、办理的涉外案件介绍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济南路23号)702办公室进行申报。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跟班学习的通知

2. 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韦莹莹,联系电话:0771-24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