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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第一期)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阅读:5,521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提青年律师的政治素养,增强青年律师使命感和自豪感,为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培养储备有担当、有作为、高素质的青年律师优秀人才南宁市律师协会拟202312月举办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第一期)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22日,为期6天。

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

二、参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南宁市青年律师48人,年龄在40周岁下(含40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立场坚定;

2.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3.具有较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自愿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4.2020-2021年度南宁市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广西律师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以及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予以优先考虑。

三、培训课程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

2.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3.青年律师执业规划及品牌塑造;

4.如何通过政府法律顾问的标准化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5.公众舆情事件的演化与应对;

6.律师参政议政与社会定位;

7.青年律师专业化道路及选择;

8.人际风格与高效能沟通技巧。

四、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和参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南宁市律师协会承担,交通费等其余费用参训人员自理。

五、报名方式

有意参训的律师请于12月11日17:00前将《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报名表》《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见附件)的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注明“律师事务所+姓名+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南宁市律师协会根据报名人员在律师行业的实际工作情况、特长、业绩、对律师行业工作的贡献等择优甄选,培训开始前将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未入选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会场。

六、工作和纪律要求

1.本次培训每半天核计4个现场课时。

2.请入选培训班的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全程参训。如已确定入选参训名单,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最迟于12月15日17:00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同时附确需请假的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程序调整人员或请假、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规定的,将直接影响自身和所在律师执业机构今后参加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南宁市律师协会各类活动、选拔的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曾丽君,联系电话:0771-2410910。

附件:1.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2.南宁市青年律师优秀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