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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捐赠活动的倡议书

日期:2020-02-05     阅读:2,524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捐赠活动的倡议书》(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和律师所的具体捐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或票据)填入《广西律师行业为疫情防控工作捐赠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律所名义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注明“××律师事务所+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情况”,由南宁市律师协会统一汇总后上报广西律师协会。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捐赠活动的倡议书

      2.广西律师行业为疫情防控工作捐赠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为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捐赠活动的倡议书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全区广大律师: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还在蔓延,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行各业、万众一心,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广西律师行业积极响应,及时研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通知,组建了专项法律服务团,许多律所和律师也自发组织,主动融入,加班加点,积极作为,努力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贡献。 
    随着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湖北武汉及我区疫情严重地区医用防护物资仍然紧缺,急需社会各界捐赠支持。值此关键时刻,为进一步体现广大律师的社会担当,支援和帮助在防控疫情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人民群众渡过难关,广西律师协会现向全区律师行业发出倡议,为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开展专项捐赠活动。 
    捐赠活动以自愿为原则,具体形式包括捐款、捐赠物资(各类物资应为正规企业产品, 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外包装完好, 无污损)等。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不建议以社会志愿者身份前往疫区。 
    为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率,请捐赠主体根据自身捐赠意向直接与有关慈善机构、医疗机构等进行捐赠,并向当地律师协会报告具体捐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或票据),由各市律师协会汇总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开展捐赠的,请直接将捐赠情况报广西律师协会。律师通过商会、联合会等其他平台捐赠的情况也请一并统计。 
 联系人:曾文海、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49110、5871960,邮箱gxlxhy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