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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11-06     阅读:5,256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民法总则》网络培训课时为2017年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请全市所有律师务必按照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课时并取得结业证。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

      2.广西执业律师《<民法总则>解读》、《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6日